工程结算报告是谁出?工程结算报告的法定出具主体与规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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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结算是项目周期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建设方与施工方的经济利益。那么,工程结算报告究竟由谁出具?这并非一个简单的问题,其答案涉及法律法规、合同约定以及不同场景下的主体责任,是保障项目顺利收尾的核心所在。

工程结算报告是谁出?工程结算报告的法定出具主体与规范流程

1.法定出具主体:承包方(施工单位)

工程结算报告的初始和核心出具方是工程的承包方,即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有责任和义务依据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变更签证、竣工图等全部计价资料,编制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书给发包方(建设单位)。这份文件是承包方就合同履行成果向发包方提出的最终付款申请,其准确性直接影响到后续的审核效率与结果。

2.审核与确认方:发包方(建设单位)

发包方(建设单位)在收到承包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后,并非被动接受。依据合同约定,发包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结算报告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在于确认工程量的准确性、计价依据的合规性以及变更签证的真实有效性。只有经发包方审核确认后的结算金额,才构成双方认可的最终工程价款。

3.第三方审核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当项目复杂或双方对结算存在争议时,发包方常常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独立、专业的第三方审核。这些机构依据国家规范、地方定额及合同条款,对送审资料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此报告旨在为发包方和承包方提供一个客观、公正的造价确认依据,其结论在法律上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4.特殊情况下的出具主体

  • 总包与分包:在总分包模式下,分包单位的结算报告通常需先提交给总包单位审核汇总,再由总包单位统一向发包方报送。
  • 政府审计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结算报告最终可能需要报送政府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定案。此时,政府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决定,将成为工程价款结算的最终依据。

5.出具工程结算报告的规范流程

一个规范的结算报告出具流程是保证其有效性的基石。

1.
资料准备与编制:承包方收集整理竣工图、签证、变更等全部资料,编制结算书。

2.
报告提交:承包方向发包方正式提交结算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

3.
审核与核对:发包方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进行审核,过程中可能与承包方多次核对、澄清。

4.
达成一致与确认:双方就审核结果进行协商,最终就结算价款达成一致,并共同签署确认文件。

5.
出具正式报告:对于第三方审核,咨询单位会在此阶段出具正式的审核报告,明确核增核减情况。

6.结算报告的法律效力与重要性

依法依规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是确定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直接证据。它不仅是支付工程尾款和质量保证金的依据,在发生合同纠纷时,也是仲裁或诉讼中的核心书证。确保结算报告出具流程的合规性,是避免后续法律风险、维护双方权益的关键。

小编有话说

总而言之,工程结算报告的首轮出具责任在于承包方(施工单位),而报告的最终有效性则取决于发包方(建设单位)的审核确认。在整个过程中,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作为专业的第三方,扮演着重要的辅助与鉴证角色。明确各方权责,遵循规范流程,是确保工程结算工作公正、高效完成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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