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依据的核心规范是交通运输部2018年发布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该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各省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及设计院等单位共同起草,方申等专家为主要起草人,自2018年12月17日起实施,取代了2007年版编办。

一、费用构成体系的重大调整
新版编办将建筑安装工程费划分为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专项费用八部分。与2007版相比:
1.
取消“定额直接费”层级,直接采用工料机市场单价计算直接费。
2.
新增专项费用:明确包含施工场地建设费和安全生产费,其中安全生产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本身)的≥1.5%计取。
3.
调整其他工程费计算方式:不再以“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改为以工料机费或人工机械费之和为基数综合计算。
4.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单列:在工程建设其他费中独立列项,区别于旧版的“土地征用费”。
5.
新增多项费用科目:如建设项目信息化费、工程保通管理费、应急保通设备购置费等。
二、编制核心要求与数据基础
1.
严格依据最新定额:需配套使用《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3831-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及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2.
工程量计量标准化:执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强调按设计图纸净量计算,模板、脚手架等附属内容不单独计量。
3.
外业调查精细化:需实地调查材料产地、运距及运输方式,采用工程所在地造价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价格信息。
4.
信息化与数字化应用:设计工程量编制需满足规范化、标准化要求,为造价大数据管理提供基础。
三、实施要点与案例验证
1.
税金计算更新:按交通运输部2019年公告调整税金计算规则。
2.
地方补充规定优先:省级补充规定(如江西省赣交建管字【2019】23号)具有执行优先性。
3.
实践案例参考:以江西抚州灾害防治工程为例,其预算书严格按JTG3830-2018编制,明确列出建筑安装费、土地使用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四部分,其中安全生产费按费率计入专项费用。
4.
概预算与设计深度联动:投资估算阶段需依据项目建议书深度进行外业调查,重点落实筹资方式、建设周期及材料价格;设计阶段需提供标准化的工程量清单以满足造价管控需求。
结论:2018版编办通过重构费用结构、强化市场定价机制、增补新型费用科目及推动数字化应用,显著提升了公路工程造价编制的科学性与时效性,为行业精细化管理和投资控制提供了核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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