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进场检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材料进场检测内容
材料进场检测应包括材料性能复试和设备性能测试。
进场材料性能复试与设备性能测试的项目和主要检测参数,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确定。
材料采购与验收
施工单位需编制材料采购计划,选定合格材料供应商,并建立健全岗位职责。
监理单位应对进场建筑材料的质量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实体进行质量验收,并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
质量检测机构必须严格依据工程技术规范、检测试验标准开展检测,并建立检测数据、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的留存制度,保证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见证检验与记录
对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见证检验是指施工单位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不合格材料处理
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设备,原则上应做退货处理,并进行记录,按\"外埠进入不合格\"进行处置,报公司材料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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