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实体检测数量的规定如下:
按构件类型总数的一定比例抽检
门框墙共9片应全数检测。
防护单元顶板、底板、外墙、临空墙、隔墙等构件的抽检数量为构件总数的10%,且不少于3件。
特定构件全数检测
密闭阀门、超压排气活门、密闭观察窗、防爆地漏等防护设备,应按整樘(件)进行检测。
抽样检测
门类防护设备出厂质量检测采取抽样检测方式,样品由检测人员依据企业生产批次进行随机选取,检测数量按公式 m = n×20%确定,当 m<1 时,取 m=1;当 m 不是整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
具体抽检数量及部位
每个防护单元抽取2面墙,每面墙抽取一个区域进行检测。
结合以上信息,人防工程实体检测数量应根据具体工程的结构和构件类型确定,确保每个重要构件都按规定进行抽检,以保证工程的整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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