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检测频率要求如下:
业主抽检频率
对每一个分项及其单元工程的每个检查项目,抽检频率不得低于10~20%。
试验检测频率
土颗粒分析、液限、塑性指数、承载比CBR、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量、天然含水量:
开工前检验一次,施工过程中每5000m³检验一次。
细集料(水泥混凝土用):
筛分、含泥量、泥块含量:每批次进场检验一次,每检验批代表数量不得超过400m³或600t。按T0301-2005取样。
粗集料(水泥混凝土用):
筛分、含泥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值:每批次进场检验一次,每检验批代表数量不得超过400m³。
集料(水泥稳定或级配碎石):
筛分、含泥量、针片状含量、压碎值、颗粒组成(合成级配)、塑性指数:每批次进场检验一次,每检验批代表数量不得超过1000m³。
粗集料(沥青混凝土用):
颗粒组成、针片状含量、含泥量(小于0.075mm颗粒含量)、压碎值、密度及吸水率:每批次进场检验一次,每检验批代表数量不得超过1000m³。
防水剂、减水剂、速凝剂、膨胀剂、泵送剂、锚固剂:
每50t检测一次。
砼路面取芯样:
每车道每1km钻取2个芯样,检测强度及板厚;试件评定不合格时,每公里每车道应取3个芯样以上。
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测
日常巡查:
道路I级养护检查路段不低于日间巡查1次/日、夜间巡查1次/月;II级养护检查路段不低于日间巡查1次/3日、夜间巡查1次/2月;III级养护检查路段不低于日间巡查1次/周、夜间巡查1次/3月。灾害天气应加大日常巡查频率。
经常检查:
道路I级养护检查路段不低于1次/月;II级养护检查路段不低于1次/2月;III级养护检查路段不低于1次/3月。灾害天气或病害发展较快时,应加大检查频率。
定期检测:
确保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1次/年,I级养护检查桥隧1次/年;II级、III级养护检查桥隧1次/3年。
应急检测
由公路养护部门根据公路、桥隧实际情况确定。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并通过不同层次的检测频率来监控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指标。实际执行中,检测频率可能会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质量要求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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