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主体检测组的验收意见如下: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的评价
验收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符合要求,抽检的方法、数量均符合现行规范标准。
勘察方面:持力层与地质勘察报告相符。
设计方面:建筑与结构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工程均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同意验收。
施工方面:工程已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施工及安装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同意验收。
工程建设管理:建设、监理、施工方对工程建设进行了有效管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的工程建设资料齐全,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验收。
具体验收细节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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