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检测单位资质人员要求如下:
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工程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8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质量负责人
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8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注册结构工程师
不少于4名,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名,且均具有2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不少于2名,且均具有2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技术人员
总人数不少于150人,其中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的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
专项资质人员配置
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其他要求
所有人员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检测机构应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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