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幕墙检测规范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材料质量检验
玻璃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构件和组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检验方法包括检查材料、构件、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的复验报告。
造型和立面分格
玻璃幕墙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为观察和尺量检查。
玻璃使用要求
幕墙应使用安全玻璃,玻璃的品种、规格、颜色、光学性能及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全玻璃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2mm。
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明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聚硫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隐框和半隐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镀膜面应在中空玻璃的第2或第3面上。
幕墙的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加工合成的夹层玻璃。点支承玻璃幕墙夹层玻璃的夹层胶片(PVB)厚度不应小于0.76mm。
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损伤;8.0mm以下的钢化玻璃应进行引爆处理。
所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检验方法包括观察、尺量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连接件和预埋件
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预埋件、连接件、紧固件必须安装牢固,其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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