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测的责任主体包括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的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应参与工程验收。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工程验收。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验收和检测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后7天内告知验收小组验收时间和地点。
行业主管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综上所述,工程质量检测的责任主体涉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各自承担不同的责任和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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