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区建设工程检测要求如下:
质量行为
质量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管理部门的质量责任制,未建立扣3分;现场未按防治措施执行(如防裂构造筋及预埋管增设钢丝网片现浇板防裂措施;使用钢丝网及耐碱性网格布粉刷防裂措施等)每处扣1分。
工程技术资料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和实验报告:钢筋、水泥、外加剂、预拌砼、防水材料、砂、石、砖、砌块、预应力砼锚具、夹具等质量合格文件少一样扣1分,试验报告(进场复试)少一次扣1分;重要工程使用的砂、石的碱活性试验,预制构件结构性检测,砌筑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型式检验报告每少1次扣1分。
检测机构条件
基本条件:
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注册资本分别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和80万元人民币。
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
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专项检测机构额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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