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常规检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混凝土检测
主要检测项目:抗压强度、配合比、抗渗试验。
检验/试验项目规范名称:GB 50204-2002、JGJ 55-2000、GB 50208-2002。
取样数量:
抗压强度:每组3块。
抗渗试验:每组6块。
配合比:无。
取样方法:
抗压强度: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少于一次。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少于一次。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
同条件试块应符合GB50204的要求。
配合比:C20以上(含C20)水泥、砂、石子分别不少于50Kg、75Kg、160Kg。若需使用掺合料或外加剂,应按预计掺量一同送来。
现场浇筑混凝土时,随机抽样,不超过500m³的同配比混凝土取样不少于1组。
砂浆检测
主要检测项目:抗压强度、配合比。
检验/试验项目规范名称:JGJ/T 70-2009、GB50203-2002、JGJ98-2000。
取样数量:
抗压强度:每组3块。
配合比:无。
进场材料检测
进场材料的检测试样必须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制取。
试样应有唯一性标识,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或强度等级)、制取日期等信息,并应字迹清新、附着牢固。
试样的存放、搬运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试样交接时,应对试样的外观、数量等进行检查确认。
施工过程质量检测
除确定工艺参数可制作模拟试验外,必须从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制取。
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应依据相关标准抽取检测试样或确定检测部位。
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
应依据相关标准抽取检测试样或确定检测部位。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规定
质量检测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检测机构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资质标准由相关部门规定。
建筑结构检测分类
应分为结构工程质量的检测和既有结构性能的检测。
在特定情况下,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结构工程质量的检测。
检测工作基本要求包括现场调查和资料调查,收集相关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竣工图或设计施工图、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等资料。
检测方法选择
-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项目、建筑结构状况和现场条件选择适用的检验、测试、观测和监测等方法。
直接测试方法对间接测试方法的修正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通过严格的检测程序和方法,保证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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