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房屋检测鉴定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般住宅房屋鉴定
一类房屋鉴定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2.7元,若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则总费用为500元。
二类房屋鉴定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2.25元,若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则总费用为400元。
三类房屋鉴定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8元,若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则总费用为300元。
面积超过标准的收费
若房屋面积超过上述起始价规定的面积标准,超出部分按每建筑平方米1.8到2.70元计收,两项收费之和为该房屋的安全鉴定收费额。
特殊环境下的收费
对于特殊环境中的房屋安全鉴定,如有毒和高温等环境,通常会在标准费用的基础上增加20%的费用。
其他特殊情况
一栋房屋中有多种类型房屋的,按房屋类型分别计价收费。
非住宅的房屋安全鉴定收费可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被鉴定房屋无图纸资料的,可在相应工程类别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收费,但增加的收费最高不得超过房屋安全鉴定费总额的30%。
古建筑安全鉴定收费按一类工程收费标准乘以2.0系数计算。
建筑物层高超过4米的,鉴定费乘以1.2系数计算。
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安全鉴定,鉴定费按以上标准减半价取。
对于定期成批量例行房屋安全鉴定,鉴定费按以上标准的40%收取。
委托方需要加急提前做出鉴定报告的(现场检测后三日内做出鉴定报告),按鉴定费的20-30%增收加急费。
这些收费标准适用于长宁区的一般住宅房屋鉴定,若涉及其他特殊情形或房屋类型,可能需要进一步咨询相关鉴定机构以获取详细的收费信息。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xp0123456789@qq.com删除。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