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适用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检测机构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
资质管理
检测机构需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
资质分为综合类资质和专项类资质,具体标准和业务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申请资质的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
检测内容
检测项目包括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以及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工程实体质量等。
施工单位需按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进行自检,并报监理单位复核。
监理单位可进行平行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试验结果,检测费用通常由发包人承担。
监督管理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可委托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各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费用承担
施工单位自检费用已包含于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的其他直接费中,由承包人支付。
平行检测费用通常由发包人承担。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规定,确保检测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xp0123456789@qq.com删除。
评论